《农村安全饮用水的标准是多少?这几点可是标准的重要内容》全文共1015个字,预计阅读时长4分钟。主要讲述:在2007年7月1日实施新标准前,我国农村饮水一直参照《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进行评价。但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城乡发展不均衡,乡村受经济条件、水源及水处理能力等限制,难达到与城...
在2007年7月1日实施新标准前,我国农村饮水一直参照《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进行评价。但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城乡发展不均衡,乡村受经济条件、水源及水处理能力等限制,难达到与城市相同的饮用水水质要求。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新标准一方面在城乡统一饮用水水质要求,另一方面对农村日供水在1000m³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采用过渡办法,在保证饮用水安全的基础上,对10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1项微生物指标及3项毒理学指标,现阶段放宽限值要求,参考了《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中二级水质的要求,改变了以往同容时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局面。
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执行《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 18-2018)(以下简称《准则》)
可根据这一评价细则,结合各省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实际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但不得低于《准则》的要求。如果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评价指标全部基本达标或达标,就可以评价为饮水安全。
水量
指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家庭小作坊生活用水量以及居民点公共用水量等,不低于20升每人每天为基本达标,不低于40升每人每天为达标。
水质
对于集中供水,水质检测结果符合GB5749中的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为达标,水质检测常规指标为22项;
对于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可采取“望、闻、问、尝”等简便适宜方法进行水质现场评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可评价为基本达标;
也可进行水质检测,结果符合GB5749中的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为达标。
用水方便程度
指用水户获得饮用水的便利程度,通常以供水是否入户以及人力或简易交通工具取水往返时间或距离进行评价。对于供水入户的用水户,用水方便程度为达标。
因用水户个人意愿、风俗习惯,具备入户条件但未入户的,评价为达标。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为基本达标,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4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40米为达标。
供水保证率
指一年内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90%及以上且小于95%为基本达标(一年内连续缺水天数不超过30天为基本达标),95%及以上为达标。
同时满足以上四项指标,即可达到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考核评价标准。